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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婚姻调查公司婚外情不用付出代价?下列法律后果,你承受不起
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9-12-16 浏览量:

  出轨,也就是“婚外情”,是夫妻之间的不忠行为。一般指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,夫或妻一方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。

  《婚姻法》第四条明确规定:“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;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”

  那么,出轨在我国法律上有所规定吗?是的,它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的出轨行为,也就是重婚、通奸、同居。

  1、重婚。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,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。

  它主要会构成重婚罪,同时,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。

  2、通奸。是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。通奸其实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责任的行为,也就是说以通奸为由请求赔偿是没依据的,但是在实践中,法院一般会在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,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。

  3、同居。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,不以夫妻名义,持续、稳定地共同居住。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,行为人为过错方,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。

  重庆婚姻调查公司还有哪些大家都比较纠结的问题呢?

  1、关于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。离婚分割财产时,让出轨者净身出户。根据婚姻法规定,离婚的过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。而出轨方显然具有明显过错,甚至直接导致离婚,因此可以主张让其净身出户。

  但要防范其转移财产。发生婚外性行为,视为违法夫妻忠实义务,但是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出轨的一方可以净身出户或者少分财产。在法院实际判决的案件中,法官以这个理由判决适当少分财产的案件。

  2、关于精神损害的问题。达到严重的一定程度,会有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。法律规定,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,另一方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
  参考资料 www.cqmy007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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